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办法、标准、规程,管理矿产品资源储量评审、登记、统计,实施全盟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承担全盟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矿产地储备、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的事项,承担全盟矿业权评估和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工作;组织兴安盟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