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划与科技科 |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3-11-19
| 【关闭】 |
|
组织编制全盟境内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或指导全盟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建设并实施管理,组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负责全盟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导管理;指导或参与相关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核,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协调与衔接;组织全区国土资源综合统计数据的汇总、填报。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兴安盟科技与外事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全盟国土资源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国土资源科技合作对外交流;组织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和技术标准;参与全盟国土资源科技项目管理,负责有关奖项的申报。
|
|
|
附件下载:
|
|
|
相关文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