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国土知识
 
哪些土地属于储备对象?
来源:扬州市国土资源局 | 发布时间:2008-11-12 | 【关闭】

  土地储备的对象包括:

  (一)、国有土地使用者未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依法收回的土地;

  (二)、国有土地使用年限届满,被依法收回的土地;

  (三)、被依法没收使用权的国有土地;

  (四)、因用地单位搬迁、解散、撤销、破产、产业结构调整或其它原因调整出的国有土地,或者是经核准报废的交通设施、矿场用地;

  (五)、交易价格偏低,政府应优先购买的土地;

  (六)、依法分批次征用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七)、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不能按合同的期限开发或无力继续开发且又不具备转让条件的土地;

  (八)、其他需要进行储备的国有土地。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最新动态   更多>>
38-365365到科右前旗国土资源局工作调研会
38-365365召开第三次土地调查先行开展示范点工作座谈会
38-365365进一步加强网络学法工作
38-365365“八张清单”全部清单修改意见已经报送完毕
38-365365加快推进矿业权人勘查信息公示实地核查工作
 
  图片新闻   更多>>
未标题-1.jpg
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对兴安...
开工.jpg
38-365365积极开展...
 
旗县动态   更多>>
科右中旗国土资源局开展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和“...
突泉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三举措”强化土地执法监察工作
阿市国土局对辖区内矿山下发矿山企业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通知书
科右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登记不动产保护群众利益
科右前旗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召开党风建设工作会议
 
在线访谈  
更多
图片1.png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嘉宾:
时间:
 
更多>>  
QQ截图20180130092055.png
38-365365“不忘初...
发布时间: 2018-01-29
U4IQF~LPF}XF8W{(7)3A]TX.png
守护绿水青山 打造亮丽北疆...
发布时间: 2017-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