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右前旗张玉辉非法占地案
2017年4月,当事人张玉辉未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在科右前旗巴拉格歹境内违法占地8375.7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为783.6平方米(收购部),所占地类为一般耕地,该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年4月19日,科右前旗国土资源局依法立案处理。经调查,张玉辉在没有取得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兴建收购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科右前旗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5月2日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旗国土资罚字【2017】23号):没收在非法占地上的建筑物783.6平方米,现已结案。
二、兴安盟神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开采案
2017年4月,兴安盟神马矿业有限公司在扎赉特旗巴达尔胡镇五七屯西南侧,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采石灰石,扎赉特旗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4月27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神马矿业有限公司擅自开采石灰石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条之规定,扎赉特旗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5月3日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扎国土资罚字【2017】077号):1、责令立即停止非法开采矿产品的行为。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两万六千五百六十元整(26,560.00)。目前此案正处于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