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第1号
大石寨镇东方红村村及涉地农民:
依据国土资源部《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的规定,现对实施城镇规划2015年第四批次建设项目用地征收土地情况予以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面积及地类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为5.2684公顷,现为大石寨镇东方红村集体所有。土地类别为农用地。
二、土地位置
科右前旗大石寨镇东方红村境内。
三、根据调查确定被征收标准为
耕地为19.4525万元/公顷。请拟被征收土地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有关村民于2015年3月10日之前持被征收土地的相关证书到科右前旗国土资源局办理补偿登记,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六条的规定,逾期不办理补偿登记的将按旗国土资源局调查的数据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