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土资党发〔2017〕41号
关于王瑞生等同志
任职试用期满转正的通知
盟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王瑞生、孙海涛两位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经考核合格,38-365365党组2017年10月31日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转为正式任职。
王瑞生同志任盟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任职时间从2016年7月起算。
孙海涛同志任盟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任职时间从2016年7月起算。
赵学成同志任盟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副主任科员,任职时间从2016年7月起算。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