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文件《关于部署开展2015年全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重新公布工作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15]443号)要求,我盟突泉县、扎赉特旗和乌兰浩特市开展了此项工作,并已全部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