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365365(本级)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二〇一八年 五 月 四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38-365365是兴安盟行政公署主管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综合经济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全盟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盟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落实国家国土资源调控政策,参与全盟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全盟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交组织实施全盟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2、承担规范全盟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制定全盟国土资源保护、管理、合理利用和测绘行政管理以及地质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监督检查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土地、矿产资源规划和测绘规划的执行情况;监督指导旗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组织开展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组织和实施国家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3、承担全盟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测绘、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指导和审核全盟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负责全盟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参与报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和测绘等相关规划的组件申报。
4、负责规范全盟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组织实施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承担全盟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实施全盟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重用;组织承办报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批、报批工作。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盟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制定全盟地籍管理实施办法;组织全盟土地资源调查、地智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全盟重大土地调查专项,指导旗县市地籍调、登记和土地分等级定级估价工作。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土地开发利用标准,指导、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牧业部门监督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监督执行国家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报兴安盟行政公署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源产的处置。
8、承担规范全盟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全盟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监测土地市场动态和建设用土利用情况,监测和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与国土资源相关的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的行为。
9、负责全盟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权限内矿业权的审核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实施全盟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实施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10、负责管理全盟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全盟地质调查评价和矿产资源勘查,负责兴安盟出资的地质勘查项目的立项、监管、评审验收和成果处置;管理权限内地质勘查资质、地质勘查成果;统筹、管理、监督、协调全盟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11、承担全盟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组织监督管理夏至生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和评价工作。
12、承担全盟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组织、协调和监督全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拟订、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3、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区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等专项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资源性资产和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14、推进全盟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项目,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5、开展全盟国土资源开发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协调盟外矿产资源勘查,依法审批矿产资源对外区块;监督对外合作勘查开采行为。
16、组织编制兴安盟基础测绘和重大测绘项目规划,实施测绘行业管理,指导全盟测绘事业工作。
17、承办盟行政公署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38-365365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预算。
(一)38-365365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局本级及下设非独立预算单位共有5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4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家。
截至2017年12月底,行政编制数23个,事业编制数31个(其中经费自理编制数7个);年末实有人数69人,其中:财政供养人员62(在职人员41人,退休人员21人),经费自理人员7人。
(二)38-365365局属单位设置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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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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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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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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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65365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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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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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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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土地局后勤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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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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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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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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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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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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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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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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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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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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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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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835.97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801.92万元,下降48.96%,减少主要是由于2017年收入预算安排多金属矿预查、非金属矿详查项目894万元,2018年未安排此项目预算;2017年收入预算安排机房搬迁及线路改造项目50万元,2018年未安排此项目预算;2018年新增矿产资源储量核查检测储量动态年报项目150万元。业务费减少1.3万元。退休3人。
支出预算835.97万元,比2017年减少801.92万元,下降48.96%,减少主要是由于2017年支出预算安排多金属矿预查、非金属矿详查项目894万元,2018年未安排此项目预算;2017年支出预算安排机房搬迁及线路改造项目50万元,2018年未安排此项目预算;2018年新增矿产资源储量核查检测储量动态年报项目150万元。业务费减少1.3万元。退休3人。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835.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835.97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83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5.97万元,占比74.88%;项目支出210万元,占比25.12%;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运转、办公楼取暖、电费、矿产资源储量核查检测储量动态年报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835.9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35.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44.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遗属生活补助的支出。
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652.3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15.2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机构运转、办公楼取暖、电费、矿产资源储量核查检测储量动态年报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39.3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0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未申请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因此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51万元,比上年减少4.55万元,下降28.33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2、公务接待费1.0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4.72%。减少主要是由于我单位按照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5万元,下降3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5万元,下降30 %。减少主要是由于我单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降低行政成本。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3.84万元,比上年减少1.04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行政在职人员减少3人使公务交通补贴预算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无政府采购计划安排。
本单位2018年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共有车辆4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0辆,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与2016年相同,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套,主要是国土资源监察实时巡查系统142.5万元,具体用于全盟国土资源系统监察实时动态巡查工作,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进行公开,其中:
办公楼取暖、水电、物业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为:按时交纳费用、全体职工满意度≥90%。
矿产资源储量核查检测储量动态年报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为:动态检测持证矿山全覆盖、按时上报动态检测结果、矿山满意度≥95%。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盟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