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二〇一八年 五 月 四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兴安盟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是38-365365主管监督检查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综合执法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
1、监督检查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2、受理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并通过巡查、卫片执法检查、媒体反映等途径及时发现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
3、核查国土资源违法违规线索、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
4、依照有关规定,向公安、检察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对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应当给予党纪、政绩处分的,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党纪、政纪处分建议;
5、指导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对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兴安盟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部门预算包括:事业单位本级预算。
(一)兴安盟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本级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0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1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家。
截至2017年12月底,参公编制数14个,年末实有人数12人,全部为财政供养在职人员。内设卫片办、信防办、办公室、一大队及二大队5个科室。
(二)兴安盟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单位设置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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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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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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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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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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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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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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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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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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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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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46.0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2万元,增长2.24%,增加主要是由于新考录1人增加人员经费收入预算,执法监察工作经费项目收入预算减少5万元。
支出预算146.0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2万元,增长2.24%,增加主要是由于新考录1人增加人员经费收入预算,执法监察工作经费收入预算减少5万元。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46.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6.06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46.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06万元,占比96.58%;项目支出5万元,占比3.42%;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转、执法监察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46.0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6.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135.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9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机构运转、执法监察工作的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类10.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2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我单位未申请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因此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3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2、公务接待费0.3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34万元,比上年减少0.09万元,下降0.5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控制机构运转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无政府采购计划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共有车辆2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0辆,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与2016年相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进行公开,其中:
执法监察工作经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为:整改到位率≥95%、结案率≥90%、上防群众满意度≥95%、案情报告内容完整事实清楚定性准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盟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