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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土地整治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来源: | 发布时间:2018-05-09 | 【关闭】

 

兴安盟土地整治中心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一八年 五 月 四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兴安盟土地整治中心是38-365365主管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提供土地整治的技术服务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 

我中心主要负责全盟土地整治及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数据汇总、报备等土地整治基础性工作,参与38-365365组织的项目竣工验收和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的全程监督检查,同时承担着全盟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资金拨付工作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监管工作。为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提供土地整治技术服务。土地整治立项,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投资的土地整治项目。承担先进地区来我盟异地整治土地的具体事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兴安盟土地整治中心部门预算包括:事业单位本级预算。 

(一)兴安土地整治中心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本级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0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1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家。 

截至2017年12月底,事业编制数5个,年末实有人数2人,为财政供养在职人员。 

(二)兴安盟土地整治中心单位设置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兴安盟土地整治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 

  

  

3 

  

  

4 

  

  

5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28.44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5.12 万元,下降34.71 %,由于取消业务费预算6.3万及事业人员在职调出减少1人导致人员经费及公务费减少。 

支出预算28.44 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5.12万元,下降34.71%,减少主要是由于取消业务费预算6.3万元及事业人员在职调出减少1人导致人员经费、公务费预算减少。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28.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44万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 万元,占比0 %;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比 0 %;,其他收入 0万元,占比 0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 28.4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8.44 万元,占比 100 %;项目支出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万元,占比0%。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人员经费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8.4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国土海洋气象类26.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33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类2.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79  万元。主要用于为事业人员交纳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万元,增长 0 %。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3.60万元,比上年减少0.14 万元,下降3.74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2、公务接待费 0.1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14 万元,下降58.33 %。主要是由于取消业务费预算及事业人员在职调出减少1人导致公务费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5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主要是由于我单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控制运行成本。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我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5.17万元,比上年减少7.03万元,下降57.62 %主要原因是没有业务费预算6.3万。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无政府采购计划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共有车辆 1 辆,其中:机要应急车辆0辆,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与2016年相同,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无重点项目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盟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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