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38-365365农垦分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及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
2、研究制定有关管理、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企业经营性土地、草原、耕地和矿产资源的使用政策和管理办法;
3、依法审批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征收土地使用费,组织编制基础测绘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
4、依法保护土地和矿产资源承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土地、耕地使用权属纠纷,查处土地违法、违纪案件。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机构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编制数:3人
38-365365农垦分局是全额拨款科级事业单位,内设3个股室;办公室、业务室、财务室,下设3个国土中心所、7个国土所;八一中心所、阿力得尔中心所、布敦化中心所;跃进国土所、呼和国土所、巴达尔胡国土所、公主陵国土所、吐列毛杜国土所、杜尔基国土所、索伦国土所。我单位在编人员3人、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2人、借调人员1人,国土中心所现有职工11人,各场国土所职工11人。
(1)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和监督执行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机关文秘、会议组织、信息综合、印鉴管理、档案管理、督查、保密、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后勤服务工作。
(2)业务室:办理农垦土地确权、不动产登记发证、三业用地实测、地籍变更调查、设施农业用地审核报备、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申请、新增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申请报批、卫片执法检查、动态巡查、推进土地作价出资前期准备工作、推进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广泛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等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3)财务室:严格遵守《会计法》,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认真执行财务规章制度,严格维护财经纪律,在资金使用上,遵守财政预算制度,合理编制预算,合理安排资金,按时申报单位用款计划,做到各项工作经费有计划支出。每月与财政、银行及时对帐,并按财政要求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和本年度预、决算公开工作,对本单位的一切经济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38-365365农垦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关于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63.13万元,支出总计63.13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4.68万元,增长64.19%;支出增加24.68万元,增长64.19%。主要原因:一是本年追加业务经费10万元;二是在职人员晋升工资、调整工资标准、发放带薪休假补贴;三是2016年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13.3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03万元。
(二)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3.13万元,支出总计63.13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4.68万元,增长64.19%;支出增加24.68万元,增长64.19%。主要原因:一是本年追加业务经费10万元;二是在职人员晋升工资、调整工资标准、发放带薪休假补贴;三是2016年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13.3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03万元。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63.13万元,支出总计63.13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3.62万元,增长6.1%;支出增加3.62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一是:收入增加主要是在职人员晋升工资、调整工资标准、发放带薪休假补贴金额2.05万元、本年使用上年结余资金13.32万元;本年追加业务经费10万元。二是人员支出增加:调资增加人员经费、2016年为长期聘用人员缴纳了社会保险;三是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决算支出数含2016年末结转下年资金15.03万元、由于全盟十个国有农牧场分布在五个旗县市境内,位置偏远较分散,单位人员经常下乡进行卫片执法检查、动态巡查、推进土地作价出资前期准备工作、推进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因单位业务需要所以日常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了。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49.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81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4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1万元,占100%。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3.13万元,支出总计63.13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3.63万元,增长6.1%;支出增加3.63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一是、收入增加主要是本年使用上年结余资金13.32万元;在职人员晋升工资、调整工资标准、发放带薪休假补贴金额2.05万元、本年追加业务经费10万元。二、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是2016年给长期聘用人员缴纳了社会保险、在职人员晋升工资、调整工资标准、发放带薪休假补贴金额2.05万元。三是、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是决算支出数含2016年末结转下年资金15.03万元,由于全盟十个国有农牧场分布在五个旗县市境内,位置偏远较分散,单位人员经常下乡进行卫片执法检查、动态巡查、推进土地作价出资前期准备工作、推进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因单位业务需要所以日常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了。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1万元,占100%。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79万元、津贴补贴3.1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29万元、绩效工资8.8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69万元、住房公积金2.29万元。较上年增加1.7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晋升工资、调整工资标准、发放带薪休假补贴、另外2016年给长期聘用人员缴纳了社会保险;公用经费16.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71万元、印刷费1.39万元、手续费0.05万元、差旅费1.72万元、培训费0.27万元、公务接待费0.20万元、工会经费0.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7万元。较上年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是:(1)我单位主要负责全盟10个国有农牧场国土资源监督管理及执法巡查工作,由于全盟十个国有农牧场分布在五个旗县市境内,位置偏远较分散,路况不好、维修频繁等些这情况,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2)因单位业务需要对10个国有农牧场开展国土资源专项宣传活动,下发国土知识宣传册广泛深入地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等,同时2016年单位因业务需要办公费用比上年有所增加,所以日常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4.2万元,支出决算为9.77万元,完成预算的6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57万元,完成预算的6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我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预算差异的原因我单位领导带头廉洁自律,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在公车使用上,按照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公车不准外借、不准私用,要求驾驶人员在车辆日常维护方面做到勤俭节约,降低油耗和维修成本不准超出预算批复标准。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9.7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57万元,占98%;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占2%。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57万元,用于:我单位主要负责全盟10个国有农牧场国土资源监督管理及执法巡查工作,由于全盟十个国有农牧场分布在五个旗县市境内,单位人员经常下乡所发生的加油费、维修费等,车均运维费2.4万元,较上年增加0.8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主要负责全盟10个国有农牧场国土资源监督管理及执法巡查工作,由于全盟十个国有农牧场分布在五个旗县市境内,位置偏远较分散,路况不好、长期的高负荷运转造成了这些车辆车况差、油耗增加、地域跨度大,加之交通路况差,维修频繁等些这情况,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2万元,接待6批次,共接待22人次。主要用于一是:上级单位到农垦指导业务工作;二是:平级单位到农垦办理国土相关业务;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我单位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经费支出的科目,我单位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科目列支范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生政府采购费用支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生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生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与2015年相同。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本部门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一级指标: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权重80分;财务状况,权重15分;人员情况,权重5分。
二级指标:预算编制的准确完整性,权重30分;预算执行的有效性,权重40分;预算编制及执行的规范性,权重10分。资产状况,权重7分;负债状况,8分。在职人员控制,权重3分;其他人员控制,权重1分;财政拨款(补助)人员控制,权重1分。
?三级指标: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权重10分;非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权重10分;年初结转和结余预决算差异率,权重5分;基本支出预决算差异率,权重5分。基本支出人员经费预决算差异率,权重10分;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权重5分;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率,权重10分;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上下年变动率,权重5分;财政收回存量资金占上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比重,权重5分;“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权重5分。项目支出中开支在职人员及离退休经费比重,权重10分。资产类往来款变动率,权重7分。负债类往来款变动率,权重6分;事业单位借款变动率,权重2分。在职人员控制率,权重3分。其他人员增减率,权重1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人员增减率,权重1分。
2、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本部门按照指标及权重设置情况,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绩效评价得分为74分。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得分为55分,财务状况得分14分,人员情况得分5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淑芳 联系电话:0482-8519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