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回头看”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退出方案的通知》(内政发电[2017]28号)要求,并结合近期《关于中烟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推进情况督查检查反馈意见的函》的具体要求,我局加快推进全盟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及环境治理有关工作。
现将全盟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及环境治理最新排查情况统计如下:排查采矿权共19家,其中已通过公告注销、自动废止采矿许可证、调整保护区等方式共退出采矿权16家;截止目前,涉及破坏环境的矿山企业已全部开展了环境治理工作,其中完成恢复治理2家。排查出探矿权共18家,现已退出5家。
地质勘查科